晋竞职赛〔2018〕48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二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晋教职〔2018〕18号)精神,现将举办山西省第十二届职业院校煤矿安全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8年10月24日
竞赛时间:10月25-26日
2.报到地点: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机电楼A区大厅。
竞赛地点: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二、竞赛项目规程
赛项规程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届大赛在全省第十二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下,组成煤矿安全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下设赛项领导组、仲裁组、裁判组、综合服务组。
赛项执行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马 骏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张志强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赵 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调研员
郜 军 山西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柴 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副处长
温 辉 山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主任科员
祁慧丽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科长
王耿升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马长江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刘 勇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
孟宪虎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委 员:吴 超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董再田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矿山工程系主任
各参赛代表队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1.组队
中职组:设学生组和教师组。设3项:(1)综采机电维修(启动器)(单人项目);(2)煤矿瓦斯检查(单人项目);(3)综采电气维修(组合开关)(单人项目)。
高职组:设学生组和教师组。设3项:(1)数字化矿山监测技术(学生组为团体项目,3人一组,教师组为单人项目);(2)矿井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团体项目,6人一组);(3)贯通测量(团体项目,4人一组)。
学生组:以院校为单位组织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校限领队一名,单人项目限报3人,团体项目限报2队。个人项目每名选手配指导教师1名,团体项目每个参赛队配指导教师2名。参赛学生须为本校在籍学生,性别和年级不限,高职组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即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中职组选手年龄限制在21周岁(即199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教师组:以院校为单位组织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校教师单人项目限报3人,团体项目限报2队。参赛教师选手须为本校在职在编的正式教师,性别和年龄不限。
各参赛学校指派1名领队,负责本校参赛、协调事务。
2.报名
本届技能大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学校于9月17-20日在山西省职业教育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参赛选手为同一学校,不允许跨校组队。已在第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本项目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各市教育局负责对本市市属中职学校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高职院校和省直中专学校选手由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查,技工学校选手由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进行资格审查。
3.大赛报到时,参赛选手须将学生证(或学生证明)/教师工作证明复印件、购买人身保险保单提交大赛组委会。选手须带身份证、学生证(或教师证)和参赛证参加比赛。
4.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在比赛结束后被举报的,经查实后将追回有关荣誉证书,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五、其它
1.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共同筹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纪律和规定管理使用办赛经费。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自理。
2.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自行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证参赛选手人身安全,不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伤害事故。
3.大赛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坚持节俭办赛的通知》(晋教职函〔2016〕34号)要求。
4.请各职业院校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其它未尽事宜,可向大赛会务组咨询。
咨询电话: 董再田 18035904290
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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